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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观察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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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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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