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刑事行政.>行政法基.>其他行政.>查看 登录注册

护照补发申请程序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申请补发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发护照。


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应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应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由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普通护照申请补发的,须与原签发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核查情况后方可办理。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2175次下载:1

发布时间:201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