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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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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如下:


(l)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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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