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持单位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介绍信(注明起止地点、行车路线和货物的高、宽、长度)和运营证、行驶证复印件,到起运点所在地的交通支、大队交通科办理(只限本市范围使用,可跨区、县管界通行),有效期最长为7天(需从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城区地点运输的车辆,可到终点交通支、大队办理往返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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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