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经济类>票据>汇票>查看 登录注册

汇票再追索权概述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被追索人按规定清偿的,可以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票据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1)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2)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的利息;


(3)发通知的费用。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获得清偿时,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1080次下载:1

发布时间:201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