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经济类>房地产>开发评估>查看 登录注册

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情形有哪些?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估价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1393次下载:3

发布时间:201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