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刑事行政.>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查看 登录注册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决定书格式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是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现已查明 (事实及证据)。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 》第 条 款 项的规定。鉴于违法行为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管理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 1 页

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 2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7980次下载:6

发布时间:20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