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常识信息
6.0




已有3人评价
浏览:3377次下载:3次
发布时间:2010-06-23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亲属遗产,可以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在香港的亲友办理,还可以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申请人应提供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本人与死者的关系,按香港有关法律执行。
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过程是:
一、由申请人或委托办理人清算死者遗产,并会同遗产税署人员清点死者名下保管箱财物,开列清点清单,并对不动产作估价;
二、申报遗产总值,向税务局遗产税署申报遗产情况,领取遗产免税或完税证明;
三、呈送法院检证;
1、有遗嘱的遗产应提交的文件;
1)死者死亡证明书;
2)死者遗嘱原件及影印件;
3)遗产税署开具的免税或完税证明;
4)执行人的宣誓书。
2、无遗嘱的遗产应提交的文件;
1)死者死亡证明书;

6.0




已有3人评价
浏览:3377次下载:3次
发布时间:201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