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津贴的标准是按照职工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期限不少于3个月。
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费用也由基金支付。
5.0
已有4人评价
浏览:2373次下载:12次
发布时间:201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