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2713次下载:2次
发布时间:2010-07-19
留置与动产质押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显著的区别:
(1)留置物与质物虽然都是动产,但是,留置物是债务人为履行主合同而必须移交于债权人的动产,留置物即是主合同的标的物;质物则是债务人为履行主合同而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合同以外的财产。
(2)留置物的所有人是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人;质物的所有人可能是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人,也可能是第三人。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2713次下载:2次
发布时间:201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