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经济类>票据>其他票据.>查看 登录注册

如何确定票据纠纷法院管辖?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的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他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4043次下载:1

发布时间:201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