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第2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者社会有益的工作而造成的疾病、负伤、残废或者死亡,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当提倡一心为公的社会公德,鼓励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因此才有这样的政策以鼓励先进,教育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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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