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民事类>劳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查看 登录注册

裁员需要公告吗?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都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1780次下载:6

发布时间:201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