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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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