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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满1年和居住满5年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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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所谓临时离境,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均居住满1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仍按非居民纳税人确定纳税义务。如该个人在第6年起以后的某一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并从再次居住满1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5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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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