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外国企业按公历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以本企业满十二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2760次下载:1次
发布时间:201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