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一律实行快速处理。这里所说的“人员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仅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包括四个环节,即现场处理、责任认定、处罚违章行为、损害赔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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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