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上牌手续车辆交接书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甲、乙双方就汽车买卖事宜,双方签定 号买卖合同,乙方已把车架号码
为: ,发动机号码为: ,
品牌及规格型号为: 的车辆售卖给甲方。双方已按合同的约定办理了商品车交接确认手续。其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述车辆的上牌办证的有关手续,并签定了有关委托书。乙方已办妥甲方委托的上述车辆的牌证手续,现把有关车辆及文件交还甲方,双方确认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车辆交付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
颜色: ,车牌号码: 。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凭证及收据移交甲方(请在有提供的项目打“√”,没提供的项目打“×” ):
(1)发票 (2)合格证 (3)报关证明文件
(4)商检证 (5)使用说明书 (6)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7)简易操作手册 (8)拓印纸 (9)行驶证
(10)车船税证及收据 (11)车辆购置税证及收据 (12)保险单
(13)保险发票 (14)临牌 (15)身份证
(16)暂住证 (17)户口簿 (18)营业执照
(19)定编手续 (20)组织机构代码证 (21)路桥费证及收据
(22)年票及收据 (23)行驶证的代理证
(24)其他:
三、乙方把如下的随车附件移交给甲方(有的打“√”,没有的打“×” ):
1、 车匙 套 (已含摇控器 ;不含摇控器 )
2、 前后车牌号码牌
3、 随车工具 (包括: )
4、 千斤顶
5、 点烟器
6、 警示牌
7、 内饰 (包括: )
8、 其他: 。
四、双方交接时,甲方检查车辆的如下项目或性能,请在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项目打“√” ,反之打“×” 。
五、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项(有的请直接填写,没有的请打“×” ):
┌────────┬─┬─┬────────┬──┬─┬─────────┬─┬─┬───────┬─┐
│(1)外观及漆面 │ │ │(9)灯光 │ │ │(17)电动电线 │ │ │(25)随车饰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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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饰 │ │ │(10)反光镜 │ │ │(18)cd │ │ │(26) │ │
├────────┼─┤ ├────────┼──┤ ├─────────┼─┤ ├───────┼─┤
│(3)转向 │ │ │(11)轮胎及备胎│ │ │(19)收放机 │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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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动 │ │ │(12)雨刮器 │ │ │(20)点烟器 │ │ │(28) │ │
├────────┼─┤ ├────────┼──┤ ├─────────┼─┤ ├───────┼─┤
│(5)手刹 │ │ │(13)发动机 │ │ │(21)钥匙及摇控器│ │ │(29) │ │
├────────┼─┤ ├────────┼──┤ ├─────────┼─┤ ├───────┼─┤
│(6)离合器 │ │ │(14)空调 │ │ │(22)千斤顶 │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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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排档 │ │ │(15)门窗 │ │ │(23)随车工具 │ │ │(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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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仪表盘 │ │ │(16)电动天窗 │ │ │(24)警示牌 │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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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
七、双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当场验收无误,双方签定本交接书。签署后视上述车辆交付完毕。
八、本交接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 (盖章)
经办人:
(单位购车的,请凭委托书委托经办人接收车辆)
乙方名称: (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交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