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以下离婚经济补偿的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忙自己的事业外,还要照顾他的生活,像他家里的一些事情也是我在帮忙处理,可以说是大部分家事都是我在做。现在我们要离婚了,闺蜜告诉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我请问一下,这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离婚经济补偿的问题。
一、什么是离婚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
而离婚经济赔偿是在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
二、离婚经济补偿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
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
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
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
(2)请求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
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
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
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
(3)离婚时提出;
这种补偿请求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来电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