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  >  免费婚姻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由谁抚养

咨询时间:2013-02-26
免费咨询婚姻法律问题:15810716153(同微信)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现在想和我丈夫离婚,但是他不同意,我就打算直接去法院起诉,请问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呢?还有啊,我们现在有一个一岁多的儿子,我们离婚后,这个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由谁抚养呢?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由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是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标准。

从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我们已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婚姻离婚纠纷!
 

婚姻相关咨询

专业、高效、负责,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婚姻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结婚、离婚法律咨询、新婚姻法结婚、离婚财产知识、案例查询,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婚姻纠纷!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