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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英国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010年06月23日 11:43字号:T |T

金融界港股6月23日讯 据港媒报道,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与英国财政部财政大臣DavidGauke在伦敦签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之间的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香港居民从英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收取股息收入,将会由现时需要缴交20%降至15%的预扣税。此外,现时香港居民从英国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及利息收入均会被征收20%的预扣税,而在协定下,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率的上限将降至3%,亦将豁免利息收入的预扣税。该协定将会取代现时仅限于空运及航运业务收入的有限度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另外,在协定下,英国居民在香港的入息只须在香港缴交入息税,而英国公司透过在香港的分行所赚取的利润,亦只须在香港课税。英国会向其居民及公司就该国从相关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中提供抵免。

第12份全面性协定

投资者可更有效地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有助加强两地的经济贸易连系,和鼓励英国及香港公司在彼此地方营商或投资。

此协定是继与比利时(2003年)、泰国(2005年)、中国内地(2006年)、卢森堡(2007年)、越南(2008年)、汶莱(2010年)、荷兰(2010年)、印尼(2010年)、匈牙利(2010年)、科威特(2010年)及奥地利(2010年)之后,香港与其贸易伙伴签订的第12份全面性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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