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三亚6月22日电(许平飞)涉案金额1155454元的网上预订客房服务合同纠纷案,近日在三亚城郊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协议解除原告王某与被告三亚亚龙湾某酒店在被告官方网站预订的20份客房订单合同,被告三亚亚龙湾某酒店向原告王某支付解除合同律师补偿费2万元及公证费1700元。
2009年10月30日,原告王某通过被告三亚亚龙湾某酒店的官方网站,预订了2010年春节期间的20个订单的客房,合同总价款为1155454元。同年11月2日,被告以原告预订的为春节期间客房,而酒店春节客房的价格尚未出台,以及酒店网站进行维护升级,网上订房系统出现紊乱,原告预订的客房无法确认为由,取消预订。原告不服,于2009年12月3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原告履行合同。因该诉求在诉讼中无法履行,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释明,原告变更诉求,要求被告赔偿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诉讼法共计108094元。在诉讼中,被告提出反诉,要求撤销与原告在网站上预订的20份客房订单。
审理过程中,经三亚城郊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原告王某与被告三亚亚龙湾某酒店于2009年10月30日在被告官方网站预订的20份客房订单合同;被告三亚亚龙湾某酒店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王某支付解除合同律师补偿费2万元及公证费1700元。原告不再对本案预订合同提出其他的任何补偿。至此,这一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的订房合同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