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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严控“商改住”:商业立项不能再当住宅卖

2010年06月23日 17:15字号:T |T

针对愈演愈烈的“商改住”现象,本市多个部门正在制定关于加强规范非住宅项目销售管理的办法,禁止开发商将非住宅项目当住宅开发销售,促使商业、办公项目能够遵照其规划用途真正为城市功能发展服务。

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天上午,6月取得预售许可的商住项目已经达到9个,超过了今年3至5月的总和。“日益严重的‘商改住’已经和前两年的‘住改商’问题同样需要重视。”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说,商住混合会对社区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规划中的商业设施、办公楼建成后全都住进了居民,“商改住”的存在还打破了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发展的均衡。

该负责人透露,本市多个部门正在制定关于加强规范非住宅项目销售管理的办法,在正常审批非住宅项目的条件下,加快对其开发销售进行规范。各企业在取得非住宅类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原定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用途。相关部门将按照城乡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在立项等文件中,明确非住宅类项目的功能定位和销售限定,其中,很可能还会对购房人的资格进行认定。

对于正在销售的商住楼,市住建委特别提醒购房人:非住宅项目一般不强制性要求设计配套服务设施;土地出让年限一般为40年或50年;贷款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0年,且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享受商品住宅的税费优惠;水、电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住宅项目;不能办理户籍手续。同时,不像商品住宅,商住楼未被强制归集公共维修基金,日后房屋大修资金存在很大隐患。(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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