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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高低,要看和谁比怎么比?

2010年06月23日 20:35字号:T |T

原卫生部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中国政府本身的开支水平与全世界很多国家比较并不太高,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很多国家相比也比较低。同时他也承认,在预算报告中讲清楚“三公”支出,还存在一定困难。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比较低”,这在当下无疑是一个“扎眼”的说法。在一定语境中,这一结论其实并不算很离谱。如数据显示,2004年美联邦公务员年人均薪酬接近7万美元,而依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8年我国机关公务人员年均工资仅3万余元人民币。两相对比,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确乎“比较低”。

但问题是,对于“人民公仆”中国公务员来说,到底是发达国家的同行,还是国内的民众,才是更合适的工资比较对象?答案显然是后者。而一旦这样比较,无疑很难得出“比较低”的结论。上述统计局数据显示,在2008年城镇平均工资中,33869元的机关年均工资既高于事业单位的29758元,也高于企业的28359元。

如果一定要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比法——2006年美国联邦统计局制定的贫困线标准是“个人年收入1.0294万美元以下”;而2009年中国贫困线标准是“人均年收入1196元”。这意味着,美国公务员的年均工资不到其贫困线的七倍,而我国公务员年均工资则接近我国贫困线的三十倍。

实际上,我们的公务员除了明面上的工资薪水之外,还有大量以“职务消费”为名存在的隐蔽性收入及福利,如久遭舆论诟病的“三公”消费(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这显然是一种事实上的公务员工资增量。

总之,公务员工资究竟是高还是低,重要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结论,而是与谁比、怎么比。如果公务员手中的权力不规范、预算法治不到位,“讲清楚‘三公’支出还存在困难”,那么,任何比较或许都是没有太多意义和现实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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