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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师发帖传播"中学女生给轮奸"谣言被拘留

2010年06月24日 09:06字号:T |T

大洋网-广州日报6月23日报道 者从今日佛山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因虚构事实、捏造事件,发网帖称“三水实验中学一女生给轮奸”的植某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佛山警方通报称,6月21日凌晨互联网上出现网帖“三水实验中学一女生给轮奸”后,三水区公安机关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民警核查警情,经过对校园及周边进行调查,均无发现相关警情。教育部门、学校经过细致筛查,亦没有发现该校学生有异常情况。经侦查,公安机关于6月22日将论坛网帖始发者植某(男,27岁,三水区人)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询问。警方审查后得知,发帖男子为三水某中学教师,其供述称女生被轮奸的消息为道听途说的,为了引起社会关注,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于6月21日零时24分在互联网“C2000”论坛发布名为“三水实验中学一名女生遭遇轮奸”的帖子。

由于植某虚构事实,捏造耸人听闻的事件在互联网上发布,扰乱了教学秩序,造成学生、家长恐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对植某给予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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