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盛润A、*ST盛润B)16日发布公告称,2010年5月6日,深圳中院作出裁定:自当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同时指定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截至目前已经确认债务36.30亿元。
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债权申报登记的截止日为6月15日;截至6月11日,已有3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约为36.30亿元。
根据深圳中院此前刊登的公告,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0年6月21日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