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郑州拓普质量门事件

2010年05月15日 11:29字号:T |T

编者按:自郑州拓普轧机因质量问题给全国多家客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一事被媒体曝光以来,我刊站在维护商界企业合法权益、履行媒体舆论监督义务的立场上,经过深入调查采访,获得大量真实的一手材料,刊发了系列报道,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同时,我们也希望得到被曝光企业的正面回应,但在4月22日,我们却等来了郑州拓普公司的一纸律师函,函中称我刊“刊登多篇文章对拓普公司及专利产品、专利进行肆意贬低和诋毁”,对其名誉造成损害,“也给其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要求本刊“立即停止对拓普公司的侵权行为”,“向拓普公司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并就拓普公司所受损失进行赔偿。

本刊对郑州拓普公司这种回避问题实质,公然对媒体的舆论监督进行威胁的行为表示愤慨,也不会因为这种威胁就放弃自身履行舆论监督的义务。本刊一直高度关注中国制造的声誉和总体形象的改善,对于其中的优秀产品和优秀企业,总是不遗余力地大力宣传,希望他们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同样,对于其中的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企业,本刊只要掌握一手真实材料,就一定会曝光,在擦亮消费者眼睛的同时,帮助中国制造清除自身肌体上的毒瘤,维护中国制造的声誉。

多年来,郑州拓普公司在业内外“霸”气十足,动辄要把客户、专家推上法庭,现在又要把曝光其不光彩行径的媒体推上法庭,真不知是出于其无知的“勇气”,还是其实施又一轮阴谋前的色厉内荏。因为但凡大点的骗子在被曝光前总把自己想象得无比伟大,这样他才能继续骗下去,包括骗他自己。

表面上看,拓普轧机质量纠纷之所以导致僵局,在于郑州拓普对待质量问题的态度、特别是对待客户投诉的横蛮态度。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全国人大、工信部、公安部与河南省对拓普轧机进行调查后,郑州拓普公司领导层虽然态度有所缓和,但依旧将一切问题的发生归咎于客户,或者是对方人员素质问题,或者是原材料问题,基本上听不到自我批评。

但从深层原因分析,则明显反映出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对“创新产品”的管理的不到位甚至缺失。虽然事情在民间一方已经真相大白,国家质检总局也就各界反映强烈的拓普轧机质量问题多次组织了专项调查,但迄今没有拿出一份调查报告,没有做出一个“一锤定音”权威结论。这又成了郑州拓普推脱责任、冷漠对待客户投诉的借口。

纵观郑州拓普营造十几年的“专利骗局”,确实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相关部门推进技术创新的愿望是好的,但把关不严、管理松懈,确实给一些人提供了浑水摸鱼的机会。现在,劣质的拓普轧机已经酿成具有行业和社会影响的公共事件。

正是由于对“创新产品”的质量监管缺失,结果就出现郑州拓普公司成为“技术创新的成功者”,多次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同时又是专利产业化的失败者,遭到市场各方的无情谴责。不仅导致巨额社会财富损失,还引发了相关政府、企业、行业专家、媒体之间的矛盾和观点对峙。那么在技术创新行为与专利转化之间,究竟有没有共同的规范可循?有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依?也许,此案终将会成为我国规范专利转化行为、完善自主创新政策的一个经典案例。

本刊多年来跟踪报道拓普轧机质量事件,并不是出于追求轰动效应、扩大自身影响力的一己私利,而是对在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进程中所出偏差的深深关切。我们深信,一起质量事件不可能阻挡中国从制造大国走向创造大国的历史进程,但对重大质量事件的冷漠和监管缺失将延缓这一进程,这也正是我们的忧虑所在。

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

文/本刊评论员 洪文

围绕郑州拓普轧机的群体性质量纠纷已经持续数年。自2009年11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总检验师项玉璋代表参与事件调查的五部委(质检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全国人大、河南省政府)召集拓普公司董事长郑红专、总经理赵林珍以及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部分拓普轧机用户企业老总进行对话协调,在大家的强烈谴责和批评下,郑红专、赵林珍终于答应“给个说法”之后,人们便一直耐心地等待拓普公司拿出实际行动,兑现其“使每台轧机能恢复生产”的公开承诺。

这个消息令一直以来顶住各种压力,关注、跟踪、揭露和推进轧机质量问题解决的媒体界的朋友们如释重负。自2003年3月郑红专在天津市法院对同行企业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以来,一系列诉讼战和口水战便纠缠不休,陷入拓普轧机纠纷沼泽中的政府官员、行业专家、司法干部、企业老总、法律学者及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计其数,波及面越来越广,多种声音莫衷一是,不同立场相互对峙,各种力量相博弈,使轧机事件更加扑朔迷离。问题久拖不决,不知耗费了多少公共资源和多少社会财富,搭进了人们的多少精力和智慧、也同时显现出多少阴暗与丑恶!所以,当得知郑红专、赵林珍终于向受损用户道歉并答应进行补救后,我们的第一反应是欣慰。

我们乐观地以为:旷日持久的轧机质量纷争至此大局已定,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所有人都已疲惫不堪、不胜其烦,只要拓普公司满足用户们的起码要求,围绕拓普轧机的所有幕后故事和恩怨情仇都将湮灭,从此大家各行其是,科学发展,不再折腾。而在其间锲而不舍、坚韧不拨进行质疑、追问的媒体记者们,也终于可以找个板凳端坐一旁观赏风景了。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拓普公司又开始其多年来一以贯之、手段老套、缺乏创意的折腾——看似特严肃特郑重其事但却让你觉得很滑稽搞笑的恫吓:2010年4月22日,两位不速之客突然造访本刊编辑部,自称代表拓普公司前来递交律师函。但见此“郑重函告”称:《中国商界》之前关于拓普轧机质量问题的报导(编者注:似应为“道”,下同)带有明显倾向性,且相关文章一直登载在在(似应删除一个“在”)贵杂志社的官方网站——《中国商界》期刊网上(众所周知,“期刊网”并非本社官网),对拓普公司的轧机质量及公司信誉、专利技术等方面进行贬低和诋毁,即使对拓普轧机出口欧洲这一为国家赢得荣誉、获得国内外公认的事件也予以极力贬损,引得国内外许多不明真相的网络媒体不当转载,严重影响了拓普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已经购(似应为“构”)成名誉侵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为此要求?如果贵台(似应为“社”)在接到本律师函10个工作日仍未采取前述措施,我们将依法向贵社主张权利。下附相关文章名称及刊期:“《郑州拓普质量纠纷案,七名轧钢界德高望重的老专家被推上法庭

》(2008年第4期)、《拓普轧机——中国装备制造之鉴》(200年第11期)?”而本刊原文标题及刊期分别是《郑州拓普轧机质量纠纷案中案》、《拓普轧机:中国装备制造之鉴》(2009年第11期)。

看到编辑们疑惑的表情,两位来客拿出证件验证身份:郑州某事务所律师李某某,郑州拓普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某某,表明这样一份差错、别字连篇,但意思表达还算清楚而且加盖了印章的函件,确实是由拓普公司送来的。

对拓普公司的此举我们并不感到惊诧,相反还有点小激动和亢奋。做人要厚道,不厚道也要做人。当拓普公司的所有轧机经过实际应用验证都与其宣传描述大相径庭,导致投资者巨额财产损失并已演变为创新社会的一大公害,那些曾为拓普公司“成功的技术创新”推波助澜的相关政府官员、行业专家、专利业务人员、媒体记者等都不再是局外人,帮助受害企业戳穿骗局、讨回公道,不仅是职业道德、社会义务和权力责任的要求,也是做人的道德底限。在拓普公司“迅速成长”过程中,部分媒体曾对其予以大规模“正面报道”,当然,类似报道始终是以郑红专、赵林珍的话为依据的,有些内容根本就是拓普公司自撰的宣传稿,结果成为了拓普公司制造骗局的帮凶。而一些恪守报道客观、公正立场,对拓普轧机乱象深入调查、对拓普公司的吹嘘宣传进行验证并提出质疑的记者,则几乎全数遭到拓普公司的折腾报复,在多种复杂因素的作用下,有的媒体被迫妥协,有的记者停止采访或调离岗位,甚至有记者因此丢掉了工作!但时间能够证明一切,随着轧机质量问题越来越多地暴露并越来越接近解决,他们采取的立场、观点、方法更显难能可贵,他们付出的代价更加令人崇敬。现在,《中国商界》也上了拓普公司的“黑名单”并收到了“律师函”,我们倍感荣幸和自豪,尽管此时坚守良知,发出客观的声音,是多么的不易。

新闻职业道德要求记者,报道必须是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如果只有本地和本位视角,只是听到拓普公司的自说自话,天真地听信“世界技术的领航者”、“领先世界五十年”,是不可能发出客观声音的,更难以看到中国之大、世界之大,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不可否认,由于每位受访者所处位置不同、利益取向不同、认识角度不同,决定了他们对情节的取舍、事实的认定、道理的阐述有着非常鲜明的差异,谈到关键之处,每个人口气、眼神、语调的变化,都令记者无限遐想。想要复原事实难上加难,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地使文章接近事实。如果说本刊的一些事实描述“带有明显倾向性”,那只能说明拓普公司对事实的解读与公众的理解相反,如果说这些文章“严重影响了拓普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那恰恰说明拓普公司的商业信誉及经济增长是建立在虚假和不实的信息基础之上的。正像“皇帝的新装”骗局被人戳穿,罪不在敢于讲出真话、说出实话的旁观者,而在自以为是却愚昧轻信的皇帝,罪恶之源在那两个并无专业才能、故意设骗局赚取钱财的江湖裁缝。

我们欣慰,还因为一波三折的拓普轧机事件能有今天的结局,不仅显现了负责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更见证着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如本文开篇所述,正是各方力量严谨的追寻和持续关注,推动轧机事件从企业纠纷走向公共事件,终于发展成政府与民意的互动过程,国家质监总局排除干扰组织了五部委联合调查,拓普轧机质量问题的真伪才浮出了水面。虽然这种互动一直非常艰难,公众所期望的公正还没有完全呈现,但面对已经走过的艰难曲折,依然值得喝彩。我们亢奋,则是因为拓普公司无视国家质检总局等政府部门协调机制的权威和良苦用

心,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与客户对话会后又是5个多月过去了,人们没有看到拓普公司帮助用户恢复生产的任何实际行动,虽然迫于压力撤回了对七位轧钢老专家的名誉权诉讼,现在又开倒车,决意要向报道存在“倾向性”的媒体讨还“名誉权”了。试问,如果这种名誉权是正当的,那么指责其轧机质量问题是否也属冤枉?轧机用户纯属无理取闹或别有用心?国家质监总局等政府部门领导奔波协调也属多此一举?逻辑很清楚、道理很简单,就是企图倒行逆施,把经过科研机构检测、行政机关调查、甚至是法律判决认定的制售劣质轧机的事实彻底翻过来。

没有什么比实事求是更能顺应潮流,如果一意孤行唯我独尊,那么只能被社会抛弃,被扫进历史的垃圾箱。半个世纪前毛泽东就告诉我们:“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

我们将成为扫帚,因为我们别无选择。

附:信件——董贻正致郑州拓普郑红专、赵林珍的公开信及郑州拓普公司的回函

红专董事长:

这次到郑州拓普,承蒙热情接待,并陪同参观、座谈,对郑州拓普加深了了解,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共识。在座谈中,进一步了解到郑州拓普的创业经历,对以阁下为代表的对冷轧机的国产化的事业所作出的努力及贡献表示钦佩,对您所阐述的某些理念也可认同,但遗憾的是大量事实表明,在拓普的实际行动中,这些理念非但没有得到体现,而且往往是背道而驰。应该说,当前郑州拓普面临的形势已十分严峻,郑州拓普在业内已极其孤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之谓也!郑州拓普必须正视现实,认真吸取教训,知错认错,就有关问题公开赔礼道歉,并采取切实措施,改弦更张,这样才有可能挽回影响,取得各方面的谅解。

一、同诸多客户的纠纷问题。这些纠纷,缘起于轧机质量,但所以导致今日的僵局,还在于郑州拓普对待质量问题的态度、特别是对待客户投诉的横蛮态度。在这次座谈中,虽然郑州拓普各位领导对此纷纷进行了解释,而将一切问题的发生归之于客户,或者是对方人员素质问题,或者是原材料问题,基本上听不到自我批评。按郑州拓普的逻辑推理,就是存在那么一个“侵权联盟”,他们以金钱为诱饵,操纵一切,唆使这些客户无理取闹,给拓普制造冤案。如果拓普还是坚持这种观点,要想同客户进行沟通,恐怕是南辕北辙。你们寄希望于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质检总局以及有关省的质监局出面调解,我想在目前你们这种状况下,他们也是爱莫能助。解决问题的基点必须立足于自身,立足于正视现实,知错认错,否则光讲面向未来,就缺乏共同的基础。

二、关于起诉专家问题。对郑州拓普一而再、再而三,连续发生的严重的轧机质量问题,引起业内专家的高度关注,在有关会议上,轧钢界的知名专家对拓普轧机的设计原理及产品质量提出了批评意见,随即郑州拓普居然在董事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7位专家告到郑州市开发区法院。这种情况可以说在国内是开创了恶劣的先例。虽然这次座谈会上,拓普公司出示了要求撤诉的文件,这已经是在起诉一年多后的事了。但至今这些专家只见法院的传票,未见撤诉的公告,更未见拓普的道歉表示。既然拓普承认了在这一问题上的错误,就该痛痛快快地向有关专家公开赔礼道歉,不要再吞吞吐吐、扭扭捏捏了。同时,郑州拓普还要对越权擅自起诉专家的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三、关于若干违法违纪事件。郑州拓普这些年所以能够在业内如此霸道,无非是凭借其有强有力的保护伞,拓普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手段,实行“X权交易”,这种事例比比皆是。这次座谈会上,我出示了由原郑州拓普副总经理谢国胜假冒郑州市政府工作人员名义、送给中山市政府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的公函。奇怪的是,这样一份两个市政府之间的重要公函,居然没有文号,也就是说,根本没有留底;而且对这一公函,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先是否认,后又承认。其中奥秘,还需要郑州拓普来澄清。其它有关几家法院的违反常规的判决,其中疑团,不能不使人怀疑其中存在什么猫腻。可以欺骗一时一事,但纸终究包不住火,真相终将大白。衷心希望郑州拓普能够采取主动,否则时不待人,越是拖延将越被动。

这次交谈,我是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希望郑州拓普能够悬崖勒马,痛改前非。会上,我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说真话、实话,不要再以假话、大话蒙人;二是不要搞什么小动作,找什么借口来掩盖事实真相。但遗憾的是,我失望了。除了在质量等与客户关系上是推诿、回避,还一再说假话:在谈到发生在2006年底到2007年初的3起暴力事件时,您说在法院开庭的第二天,见到胡玉秀“注”,未见有什么伤势,胡自己也说,没有发生什么问题。但我在随后向胡玉秀对证时,他说就是在法院开庭的当晚,受到暴徒袭击,他到公安部门报了案,还有医院的验伤证明,这些都是有案可查的;第二天他是穿着带有血迹的衣服去的法院,根本就没有同您见过面。您说,这件事我该相信谁?关于赵林珍这次座谈会缺席问题,您说是她到西安去筹措资金去了,回不来。但就在我们开会那天,有人说看到她在厂里。究竟哪个情况是真实的?再是那天下午,挪到宾馆开会,是不是真像您们说的那样,是为了方便我们,还是因为出了事故,引起村民围堵?其实,这些事,讲清了,我们可以理解,不必遮遮掩掩,反而使人觉得拓普的领导不那么坦诚。

就我首次同您接触,我觉得您是一位专心于技术的人,凭您的才智,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但前提是要学会做人。记得我在清华学习时,我们电机系的系主任给我们上的第一课就是教我们要“先做人,再做事”,做一个讲诚信的人,一个正直的人,做一个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人。这一点希望与您共勉!

希望能尽快听到、看到拓普对这些事件的态度,以及实际行动。您说不希望矛盾激化。我们都同样心态。但事情不是以哪一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现实情况是完全可能进一步激化,关键在于您们的态度!现在留给您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希望你们尽快争取主动。请您们好好琢磨国家质检总局项总同您谈话时的警告,如果再这样下去,拓普将“100%死定了”!掂量掂量这句话的分量!

董贻正 2009年9月9日

(注:胡玉秀,原郑州拓普公司副总经理,离开该公司后被指控盗窃拓普专利技术。后胡玉秀起诉拓普公司侵犯了自己名誉权,2006年1月,经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理认定:拓普所控没有证据,判决胡玉秀胜诉。本信所指的法院开庭是指另外一起案件。)

红专董事长、林珍总经理:

你们好!去年9月从郑州拓普回来后,曾给你们写过一信,一眨眼,又过去半年多了。这半年中,在国家质检总局项总等领导同志的指导、监督和帮助下,你们对客户关系的认识有了些改变,态度也有了些好转,同部分客户的矛盾,也有所缓解,有的已经达成了协议。其中对江苏大力神集团的协议,改变了过去你们那种蛮横的态度,从一审的无理要求大力神集团继续执行合同,就是像你们过去所说的“是废铁也得背回去”,到承诺退回预付金500万元(至今已退回50万元,尚有450万元将在今年退回)。我认为这是一个质的变化,尽管这样的结果还不尽理想,但至少反映了你们承认了过去做法不当,实际上也承认了你们产品质量上确有严重问题。这对拓普来说,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实际行动上,是一个大的进步。我也等待着你们能顺着这个思路和做法,继续尽快解决其他遗留问题,使郑州拓普能够卸掉包袱,轻装前进。

但遗憾的是接下来在处理广东创志问题时,你们又故态复萌,先是一再拖延,再是出尔反尔,至今又是几个月过去了,不仅没有进展,而且还在后退。应该说,在所有采购拓普轧机的企业中,广东创志是最大的受害者,你们理应作出应有的赔偿。去年10月26日在国家质检总局项总召开的会议上,林珍总经理表示了要“本着把各家客户的问题全部解决完的精神,不管花多大人力、物力,也要使用户的轧机达到合同要求”。对这番话,当时项总是满意的,还为你们鼓了掌。但君子听其言观其行,此后你们的行动只能使人认为,林珍总经理美好言辞的表态只是说给上级领导听的,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缓兵之计,而不是你们的肺腑之言,更不准备以此作为你们行动的指针。

当然,我也清楚,你们要履行诺言,需要有资金作支撑。虽然你们过去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利丰厚,但由于你们产品的低劣,以及不诚信的表现,使得你们基本上已经丢失了国内市场,至于你们寄以厚望的国际市场,究竟前景如何,你们比我更明白。因此,你们目前的资金流肯定很紧张,这也是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也一再要求你们的受害方客户在经济赔偿上对你们宽容。但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诚信高于一切。丧失了诚信,就丧失了一切。再困难,咬牙也得克服。这是历史的报应。当然,如果你们能够面对现实,真诚地承认错误,诚心诚意地表示要改正错误,取得客户的谅解,我相信客户也会网开一面,同你们共商解决之策的。大力神就是一个先例。但绝不能以为“风头”已过,又可以故态复萌;继续以打压客户为手段,逃避自己的责任。否则,就像项总告诫你们的:“将会是100%死定了”。我不希望你们沿着这条危险的道路继续走下去!

对一些不牵涉到资金的事情,你们更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譬如,广东创志的退税问题,你们已经一错再错,凭什么在客户已经支付款项的情况下,一拖几年不给发票,以致使客户拿不到应有的款额达到几百万元的退税。国家质检总局为此专门同国家税务局商量,国税局同意给以办理。听说你们已致函郑州市税务局,但至今没有下文。这事,我希望不要像你们撤消对专家的起诉那样,认为发了文就算完事,而不管结果如何。你们是2008年5月18日给郑州开发区法院的撤诉公文,但直到一年半后,也就是2009年10月郑州开发区法院才召请被告律师,告以根据郑州拓普的要求,同意撤诉(顺便说一句,法院要求被告律师签署收到日期是2007年10月8日的文件,也就是在你们提出撤诉要求的7个月前,就已“根据郑州拓普的申请”作出撤诉决定了。这也算是一大奇闻吧。也因此,被告律师理所当然地予以拒绝)。因此,我衷心地希望你们对退税一事,不要停留在发文阶段,而是要专事专办,催促郑州市税务局尽快办妥有关手续,直至对方收到款项为止。这也是检验你们对客户的态度。损人利己固然不好,但如果损人不利己那就更不能令人容忍了。我相信你们再也不会干出那种损人不利己的蠢事了。

你们也许会问,你一个退休老人,为什么就盯住这事不放?的确,无论是郑州拓普,还是你们的客户,过去我都没有接触。相反,在2006年《中国冶金报》上看到你们以广告形式的介绍文章后,还颇感钦佩,想以后有机会到郑州时,一定要登门请教。但此后看到听到不少关于郑州拓普的负面消息后,特别是在去年对你们8家客户作了全面调查后,把我过去对你们的所有好印象一扫而空,郑州拓普在我心中的形象成了一个“对客户霸,对专家霸,对同行霸”的“三霸”企业。“为行业除霸,为社会除害”的决心就是在那时下定的。我把调查报告寄给有关部门,却得不到任何呼应。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在网上公开了我给国家质检总局王勇局长的两封信。就在网上公开信件后,质检总局找我沟通了,并且立即组织以项总为首的联合调查组,打破了僵持几年的局面。在项总的批评帮助下,你们虽然有了些改变,但迄今为止,还没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对你们的印象。今年我虚岁已是八十,我不希望在我为时不多的岁月中,继续为这桩不愉快的事操劳伤神,我还愿意看到本应该更有所作为的你们两位,能认真反思,改弦更张,痛改前非,成为有诚信、敢担当的企业家,并在冷轧机研制上继续作出贡献。到那时,我还会向你们祝贺。

还有一件事,就是所谓“侵权”问题。我同样希望你们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正确的态度和措施,把这件事作一个了断。于己于人,都会有好处的。

这封信,我原先是想直接上网的。但是,既然你们请我去郑州拓普,面对面的交换意见,也算是我们有缘,我想还是本着“先礼后兵”的精神,先同你们打个招呼。应该说,我在去年7月公开王勇局长两封信时,对你们也是留有余地的,没有点出郑州拓普的名字,这是希望你们有所悔改。但是现在看来,效果不大。这算是我最后一次努力吧。希望你们三思!并愿听到你们的回复,再考虑是否上网公布。但千万不要再来那套缓兵计。用多了,也就失灵了。衷心希望郑州拓普能痛改前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挽回长期来造成的极为恶劣的不良影响,把心思用在提高产品质量上,放在改善对用户的服务上,做一个有诚信、敢担当的企业。到那时,我再来当面祝贺!

董贻正 2010年4月9日

董老:

您好!您给郑总的信已收到,信里谈到的相关问题正在处理。

杨国庆 2010年4月23日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我是一个好网友

年终奖,你不得

“法邦律师学院

新刑事诉讼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