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自主汽车品牌在召回问题上集体缺位,“零召回”的纪录更是饱受公众质疑。而在这个质疑的背后,考验的是我国《汽车缺陷产品召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召回制度,缺乏强有力法律标准和处罚措施,如何监督质量都成为制度修订中的关键
中国目前仅依靠《规定》这一部门规章约束相关汽车企业,而实行更严格的汽车召回制度,必然会触动我国自主品牌企业的利益。
进入6月,汽车召回的频率犹如气温般渐增。
6月21日,由于汽车组合开关电路板存在缺陷,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从今天起召回部分进口2007年款英菲尼迪G35轿车。算上这一次,自6月以来,涉及中国市场的汽车召回已经包括东南汽车、本田、法国雷诺、通用等7家厂商,初步统计,国内召回车辆总计超过4.4万辆。而在全球汽车市场上,这个召回榜单上的厂商更多,召回总数超过了250万辆。在这轮被业内称为汽车“召回月”,业内人士分析这是全球汽车生产企业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必然结果,丰田召回事件也将强化他们的质量管理和危机意识。
但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国内自主汽车品牌在召回问题上集体缺位,“零召回”的纪录更是饱受公众质疑。而在这个质疑的背后,考验的是我国《汽车缺陷产品召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召回制度,缺乏强有力法律标准和处罚措施,如何监督质量都成为制度修订中的关键。据悉,新修订的《规定》或将在年内颁布。
6月召回潮
尽管丰田召回的阴影还未散尽,但个案似乎在6月变成了众多车企的集体行为。
6月1日,由于部分水箱风扇马达制造存在问题,可能导致发动机损坏和车辆熄火,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决定召回2008年7月7日至2009年1月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戈蓝汽车,涉及数量共1311辆。戈蓝的此次召回也成了本月汽车召回“接力赛”的第一棒。
6月2日,本田公司宣布在中国召回3.265万辆存在油管安全隐患的奥德赛;3日,由于安全座椅问题,雷诺公司宣布召回部分拉古那3轿车;5日,克莱斯勒因油门踏板问题宣布召回约3.5万辆道奇酷博和吉普指南者。仅在两天后,克莱斯勒又宣布在全球召回70万辆问题车;6日,斯巴鲁汽车也宣布,在中国市场召回存在变速器缺陷的部分斯巴鲁力狮和傲虎汽车;8日,通用公司宣布将在全球召回存在火灾隐患的150万辆汽车,中国内地涉及4199辆凯迪拉克凯雷德和CTS汽车;21日,日产召回因汽车组合开关电路板存在缺陷的英菲尼迪G35轿车。
在全球市场上,除了上述车企外,加入到召回榜单的厂商更多。6月7日,沃尔沃因发动机转速异常升高或不能降低,在英国召回两万辆汽车;11日,韩国第二大汽车制造商起亚汽车在韩国召回两万多辆Morning微型车;同日,美国市场将召回部分宝1系豪华轿车,涉及1.59万辆大众小型面包车。
在这个被业内称为汽车“召回月”的6月,截至24日,涉及中国市场汽车召回的厂商达到7家,初步统计,国内召回车辆总计超过4.4万辆。记者也观察到,发动机和电子电器所在总成产生的缺陷成为汽车召回的主要原因。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6月份集中出现的召回事件,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汽车生产企业片面追求销量和市场份额,而忽略了产品质量。但同时也表明,丰田的大规模召回事件发生后,各个汽车厂家都在强化质量管理和危机意识,对消费者更为负责和重视。
自主品牌召回缺位
就在全球知名汽车厂商密集召回问题汽车的同时,细心的消费者也发现,在这个汽车召回名单中,为何难以看到国内自主汽车品牌?是因为汽车质量提高了呢?还是问题尚未暴露?
在中国汽车召回网记者看到,自今年初以来,召回汽车的品牌几乎涉及到所有进入中国的外资汽车品牌,甚至包括保时捷、大众兰博基尼、雷克萨斯这些豪车品牌。除了这些合资、外资品牌外,其实,自主品牌也不并是一家召回都没有。4月30日,在长城汽车召回5000多辆风骏皮卡。“和丰田、福特这类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召回数量相比,国内自主品牌召回的汽车数量很少,而且所提及的问题也都不是致命的硬伤,所以关注度不高。”有业内人士分析。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数据显示,在2009年总共召回的136.1万辆问题汽车中,国产汽车(包括自主品牌和在中国生产的外资品牌)
召回的数量为127.98万辆,占到了召回总数的绝大多数。从召回的批次来看,2009年共召回56次,其中,国产汽车召回的批次为28次,不过,自主品牌汽车的召回次数仅有两次。从2004年到2009年间,自主品牌轿车的市场份额从20.6%上升到29.7%,销售数量也从46.25万辆增加到221.73万辆,但是只有7个自主品牌有过召回历史。而美国自1966年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以来,累计召回汽车的数量超过两亿辆。相对于国外品牌来说,中国自主品牌轿车的召回次数少之又少。
从企业层面看,包括天津一汽、长安轿车、比亚迪、江淮等在内的自主品牌,迄今为止没有一起召回案例。除了上述企业外,吉利、华晨也只是在2009年实现了召回“零”突破。
据某合资品牌4S店的工作人员透露,很少听到自主品牌汽车召回,并不是自主汽车品牌没有质量问题,而是他们发现问题后通常会采取“低调”处理。比如一些汽车的问题零件未被车主发现,厂家并未对外公布,经销商往往是通知车主到就近4S店更换零件低调处理。这种手段不仅自主品牌会用,合资品牌也不例外。
据了解,自主品牌缺席召回公告的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上市车辆的确不存在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需要召回的缺陷;二是厂商仍担心召回影响企业形象,消费者可能会因此对其失去信任;三是尚且缺乏召回带来的经济压力和配件供应、技术、管理等相关支持能力。
召回制度先天不足
汽车召回在考验车企对产品质量和责任感重视程度的同时,更多考验的是本身的汽车召回制度。分析人士表示,部分车企不愿召回有缺陷的车辆,除了民众的负面看法外,更多的是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标准和处罚措施。中国目前仅依靠《汽车缺陷产品召回规定》这一部门规章约束相关汽车企业,企业在中国受到的约束远远小于海外,故不少企业不愿意在中国召回相关产品,或者以产品不一样的理由拒绝召回。
我国《汽车缺陷产品召回规定》是在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规定》本身就是一部带着缺陷出台的规定,这份《规定》缺乏有效监管,惩罚标准较低,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不足。而一份存在重大缺陷的《规定》能否解决日益严重的汽车质量问题,这是难以让人放心的。”当时就有业内人士指出《规定》中的先天不足。
缺乏强有力法律标准和处罚措施成为《规定》饱受争议的关键。按照《规定》,“制造商不承担相应义务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
“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不承担相应义务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可以酌情处以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包括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等3种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有业内人士指出,国内最高处罚仅3万元,这点钱甚至还不如一辆整车的销售利润。而在美国和日本,这一标准则分别是1500万美元和两亿日元,高额的处罚金迫使汽车厂商主动召回问题汽车。同时,发达国家的汽车召回制度明确了汽车厂商三个责任:质量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如发现问题不进行召回,汽车厂商高层甚至要判刑。
而《规定》中对汽车质量如何监督也成为绕不开的难题。在召回制度较成熟完善的国家,生产厂检测出产品质量问题后,都必须先上报,由政府监督企业确保“病车”车主能及时获得消息。作为政府部门,能否做到发现汽车产品问题,并监督汽车企业的召回执行情况十分关键。在国外汽车召回有专门的监督,通过消费者的投诉、交通事故中的技术分析以及进行碰撞试验等3个渠道提供质量信息。相形之下,我国消费者的投诉的信息分散于工商、消协、质检、媒体等多个部门,如何集中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管理是一个问题。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一位处长也表示,我国的召回制度仍存在诸如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要建立完整的召回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比如建立信息网络数据库、对召回系统进行管理维护等,但目前的资金还不足以支持这些工作的实施。
另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规定》已经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已经在修订中,其中一些条款将进一步完善,表达也更加严谨,新修订的《规定》也将在年内颁布。“中国目前仅依靠《规定》这一部门规章约束相关汽车企业,而实行更严格的汽车召回制度,必然会触动我国自主品牌企业的利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曾对媒体表示《规定》修订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