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6月24日《京华时报》)。
以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想来不用我说。作为中央部门理应是遵纪守法的楷模,现在却成了违反财经纪律的“表率”,不免令人失望。
审计署客观如实地把审计情况向人大作了报告,应该说已经很好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相当不容易。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央某些部门敢于明目张胆地违法违规?甚至敢于置审计警告于不顾而屡审屡犯?为什么没有人为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担责?
年年审计年年报,年年审计年年犯,明知是违规问题却依然故我,这种不把审计问题当回事的态度给下级树立了什么“表率”?给百姓造成何种观感?不知道我们的那些部门考虑过没有?
现在到了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的时候了,只审不问责的现象应该终结了。一方面出现问题的部门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另一方面,应对深层次的问题进行挖掘,查明具体情节,并依据法律纪律进行处理!只有给违纪违规者以惩处,才能给有违纪违规念头的人以警示和震慑,才能树立中央部门的权威。只有中央部门做好表率,我们的各项政策法规才有可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