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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标准当由用人单位自己做主

2010年06月28日 10:08字号:T |T

6月初,浙江温州市人事局发布公告,市环卫处招聘的8名技术工人岗位(粪便处理工)要求为“男性、生于1980年7月以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6月24日《东方早报》)。

然而对于这个招工标准,市环卫局并不买账。曾以粪便处理工须每天背着直径20厘米、长5米多、重30-40斤的皮质抽粪管抽粪为由,要求人事局降低招工标准,将招聘条件改为“大专学历以上或退伍军人”,但并没被采纳。

环卫局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是从实际需要出发的。大学专科以上的大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然而对于这个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岗位来说,再多的知识也没有什么用武之地。而要求应聘者具备一定的体能素质,倒是明智选择。

然而真正的用人单位环卫局,却没有自己制定招工标准的权力。而拥有制定招工标准权力的人事局,却又不从实际出发。从环卫局工作人员的焦虑心态,也可看出他们对这一招工标准的无奈。

一个时期以来,只要是政府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工,学历就成为应聘者的硬杠杠。人事部门不从用工单位实际需要来考虑,而是一味提高应聘者学历门槛,乱点鸳鸯谱,大搞“包办婚姻”。这样不仅不利于大学生才能的正常发挥,而且在社会上也产生一定的误导,让人以为,政府部门招工只看重学历,而无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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