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政策的本意在于打击投机房地产的“部分少数”,可并不在政策制定者预想之内的是,自此之后,各地咨询离婚掀起一轮小高潮,只因为按照家庭确认是否为。
时隔不到三月,又有新政规定一个家庭只允许买一套新房,离婚咨询小高潮再度掀起。
离婚咨询小高潮和新政之间的关联很明显,通过离婚,成为单身,一个家庭的购房主体,变成两个个人的购房个体,但离婚这样的做法聪明也不聪明。
聪明的是,按照贷款100万,20年等额本息来算,即使是首套房最高的8.5折利率,总共的利息在590530.33元,而利率上浮1.1倍后,利息总额将达到793616.89元,之间20万元的巨大差额让人难免不动心。
还有人倒在50%的首付金上,按照在京城最常见不过的200万元左右的房产计算,30%和50%百分比背后的金额差距为40万元,这一刀不知会拦腰斩断多少人再购置一套房产的想法。
不聪明的是,假戏真做时有发生,一旦离婚后,拥有房产的一方可以任意处置房产,而另一方在法律上已无权过问。
其实在聪明与不聪明的背后可能隐藏着的是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愿望,本来一个家庭购置的第二套房产,大多数只是作为改善型需求,来满足自己居住升级的合理要求。按照家庭计算的方式掐灭了改善型需求的火苗,而闪烁的民间智慧又重新点燃了希望。
这些家庭不得不采用看似与幸福相悖的方式,来完成幸福居住的目的。家庭“分裂”的不幸被省下大笔利息开支的喜悦冲散了,金钱上的获益明显可见,而情感、道德和诚信的成本却不那么容易算。
本报实习记者 肖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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