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入分配改革再次走到风口浪尖的时候,个税改革也必定随之成为热议焦点。近一个多月以来,《人民日报》连续发表了五篇文章探讨社会财富分配问题:继《社会财富怎么分》系列报道之后,昨日,该报又就优化分配关系、个税调整等问题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贾康。目前看来,改革收入分配已迫不可待,而最快的方式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外,调整个税税率、增加居民收入的比重都得到了学界专家普遍的认同。
调起征点不一定有用
现在,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呼声越来越高,有的专家说3000元,有的提出应高提到4000元-5000元,还有的表示要根据不同省份经济情况而定……尽管数额不同,但是方向都是一致的。不过,也有不少学者提出,调起征点并非一蹴而就。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就曾告诉记者,实际上现在的起征点2000元在全国都有一半人达不到。而据其调研计算,起征点上调500元,全国就将减少10%的纳税人,如若达到5000元的话,相当于全国有九成的人不用纳税。他称,国家征收个税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调整个税不应是减少纳税人,因此光提起征点并不能平息议论。
贾康也表示,调整个税可以不动起征点,而应对目前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调整。在一开始过了起征点的这个档次上,把税率调低到1%,最高不超过2%,它对应的是低收入的社会阶层,1%的税率,可以一直延伸到所谓“中等收入阶层”的下沿。在中等收入阶层这个范围之内,以5%即原来的最低税率来覆盖,这个5%的税率可以从中等收入阶层的下沿一直覆盖到上沿。对在此范围界限之上的收入,则可以再加大调节力度,强化收入再分配,可以从5%跳到15%,再跳到25%,最高还可以设想跳到35%,这样从九级超额累进变成五级超额累进。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也认为应改革税率,最高45%的边际税率可以适当降低到40%,这样可以减低高收入人群的逃税动机。同时,应将最低一级5%税率的征税范围从目前的500元扩大至3000元,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增加居民收入比重
而另外一个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有效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贾康就认为,政府应当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力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个人工资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政府还应出台鼓励政策,创造更多的机会实现充分就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职工劳动报酬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就直言,政府收入过高也造成了分配的不均。“财政收入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但分配时‘切蛋糕’给自己切得太多。”从1995年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后,政府财政收入增加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1.4倍。
“我们要看政府将钱花去哪里,现在政府的行政支出占到财政收入的20%,这是日本的10倍,是美国的2倍。”他指出,政府在民生支出方面则显得比较“小心”,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约6.85万亿元,医疗、教育、社保就业三项支出占比仅14.9%。而在美国,同样这三项上的开支已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
《人民日报》社会财富怎么分系列报道
05 月17 日 劳动收入占比为何持续下降
05 月24 日 收入差距为何不断扩大
05 月31 日 工资共决工企双赢才是真
06 月07 日 负担沉重的“中间阶层”
06 月28 日 贾康:调整个人所得税可不动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