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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董事会试点增至32家

2010年06月29日 15:37字号:T |T

⊙记者 张牡霞

记者28日获悉,国务院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8家中央企业为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的通知》,将包括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内的8家央企纳入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范围,央企董事会试点数量增至32家。

根据《通知》,这8家央企分别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董事会试点是国资委完善央企公司治理结构的一大举措。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此前曾表示,国资委这几年对中央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改造的试点工作卓有成效。“改变了原先的一把手负责制的体制,通过董事会试点,国资委派外部董事进入央企董事会,而且占到一半以上。配合董事会的评价考核体系等一整套制度。央企里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不大存在了,因为派进去的独立董事是老一批企业家,有经验,有商业直觉,而且比在岗企业家年长,不需要看内部人脸色,又是国资委委派的,独立性比较好。试点效果比较好,试点企业里面有1/10左右的重大决议被否决掉,或者延期再上董事会”。邵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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