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6月29日讯(记者 李萌博)明明交过失业保险金,在登记失业后却没办法领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曾缴纳过失业保险的市民在失去工作后,以为只要登记失业了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也发现,很多市民只知道自己缴纳过失业保险,却不明白该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市民王先生今年1月被公司炒了鱿鱼,目前还在失业中。最近王先生突然想到了自己之前缴纳过失业保险,就想去领些失业保险金以改善目前的经济状况。但今天他到辖区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登记失业时,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这让他很郁闷。
据了解,王先生是去年7月大学毕业才开始工作的,干了半年后被公司辞退。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部门有关专家指出,具体到王先生的情况,首先他在原单位工作没有满一年时间,单位和他缴纳的失业保险都不到一年,所以不能领取。
同时,王先生的失业时间已经超过了5个月,而按照《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济南市人社局有关人士在日常工作中也发现,不少市民只知道自己缴纳过失业保险,却不明白该如何申领。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提供给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