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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所持东方债券延期10年

2010年07月01日 12:33字号:T |T

中国银行(601988)公告,其持有的1600亿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将延期10年。业内人士表示,截至目前,中行、建行已经明确将持有的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延期10年,而工行所持华融公司债券是否延期仍无定论。

公告称,该行持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账面值为人民币1,600亿元的10年期债券(简称“东方债券”)于2010年6月30日到期。财政部通知中行,持有的东方债券到期后延期10年,利率维持现有年息2.25%不变;财政部将继续对中行持有的东方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之一。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家为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政策性不良贷款而对口成立的。十年前,由财政部向华融、信达、东方和长城四家公司各提供了100亿元资本金,同时由央行发放了5700亿元的再贷款,资产管理公司以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为对价,收购了四大行剥离的1.40万亿元金融资产。按照当时的设想,四家公司的存续期为十年。财政部是资产管理公司的惟一出资人。

本次所指东方债券由东方公司于2000年向原中国银行定向发行,系东方公司收购原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对价,该债券年息2.25%,为期10年。财政部于2004年9月15日发出通知,对中行持有的东方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

此前,建设银行(601939)表示,政府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建设银行发行的10年期债券进行了延期。而去年11月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赖小民表示,对工行所持华融债券的本金偿还问题,相关部门仍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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