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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有利于阿里巴巴

2010年07月02日 18:19字号:T |T

金融界港股6月3日讯 据港媒报道,不少朋友都有“淘宝”的习惯,但亦有人对内地的网上商店望而生畏,怕买假货难以追究。不过,下月1日起,内地将实施《网路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执行网店实名制,整顿行业风气,相信能吸引更多网民加入网上购物行列,加快市场增长。

新办法要求网络商店店主在网页上列出真实姓名和地址,以及公开营业执照,目的是保护消费者,万一货不对办,亦可以有门路追究。新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要保存交易资讯内容不少于两年,令电子购物有凭证,消费者投诉时可有法律依据。内地传媒认为,新办法是针对虚假网上商店和网络行骗手法而出台,将有利市场规模爆炸性增长。

国际调查机构iResearch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达2630亿元(1688)的淘宝网可谓今次政策的受惠者。淘宝网向来实施网店实名制,新办法对其营运影响不大,甚至可吸引更多顾客。有内地网民表示,网上商店产品多而且价格便宜十分吸引,但始终有所顾忌,若知道店主身分,则会放心光顾。

相反,新办法对一些中小型网上商店影响较深,除了打击虚假网上商店外,亦会令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成本上升。由于要实名、注册及保存交易记录等,对创业型的小交易平台的营运造成一定压力,大大提高创业门槛,最终店主只会走到淘宝网、拍拍网等大型平台开店。

内地有传媒批评,新办法倾向保障买家利益,而忽略了卖家。不过,现时网上商店良莠不齐,令不少网民存有戒心,若有足够法律提供保障,让他们放心购物,会令市场发展更快,卖家可从中获益,始终是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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