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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为“票贩子”说句话

2010年07月05日 09:16字号:T |T

朱正 文史学者

常要乘火车外出的人,好些都和“票贩子”打过交道。在售票窗口买不到要买的票,你多出几十元、上百元,就可以买到了。无端提高了旅行的成本,当然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对于这些“票贩子”,当然是只有反感,却不会感谢他最后给了我乘车的机会。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草草浏览过一遍,记不清了。不知道这种倒卖车票触犯了《刑法》第几条第几款。在车站内外,不时看到有铁路公安的人员巡逻,睁大眼睛捉拿“票贩子”,可见这是一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在每年的“春运期间”,几乎可以说这是火车站的一道风景线。

为什么这“票贩子”年年禁,年年有,屡禁不止呢?我想,原因就是车票紧张嘛。13亿人口,铁路的建设还不能充分满足这么多人口的旅行要求嘛。这样的一种具体的“国情”就给了投机倒把的票贩子可乘之机嘛。(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今天翻阅俄国阿法纳西耶夫著的《〈真理报〉总编辑沉浮录》(贾泽林译,东方出版社1995年版),作者就讲到了一次他坐火车的经历。那是他要从车里雅宾斯克赶到莫斯科去投交应征文稿的时候,就是从“票贩子”手上买的高价票。作者说:(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这里我想稍稍离开前面谈到的题目。我国现在有一种看法,认为投机倒把、倒买倒卖是在所谓改革时期、特别是在向市场转化过程中形成的。但事实并不完全此。1960年4月我为尽快赶到莫斯科,就是花高价才买到车票的。而且,当时戏票和球票通常也都要付出多于原票三、五、十倍的钱才能买到。”(第30页)

俄国的人口比中国少得多,人均铁路里程比中国多得多,可是也有票贩子。足见前面我对于票贩子出现原因的解释并不对,至少,并不完全,并不全面。

我在这书中看到了这个材料很是高兴。这高兴并不是因为发现了“外国也有臭虫”,有助于维护中国的荣誉,而是作者对于这件事的思考给了我一点启发。他接着说:

“试问:今天你怎么能追究站在大街上叫卖东西的老妇人的责任呢?她的丈夫在战争中献出了生命,她的孩子们抛弃她让她听凭命运的摆布,何况她的孩子们自己生活得就已经够艰难的了。老妇人排了一夜队,花十几个卢布按配给证买上两瓶伏特加,然后按50卢布一瓶的价钱把它卖出,对此,你有什么可责备的呢?她每月领到丈夫的抚恤金总共只不过116卢布。很难也根本不可能追究她的责任。”

在这以前,我没有看到过一篇为“票贩子”讲话的文章,这是我看到过的第一篇。我是完全能够接受他这意见的。

他写的是烈属老太太,本来是应该受到社会的尊敬和帮助的。我接触过的“票贩子”大都是中青年男女,跟他写的并不相同。不过我想,他提心吊胆来倒卖车票(以及戏票、球票之类),也许是没有另外营生的门路吧。我国没有失业一说,但是有“待业”、“待岗”、“下岗”、“内退”这些说法。没有办法,排一通霄队买张车票再高价卖出,也有他的不得已吧。这和那种制售假火车票牟取暴利的犯罪行为应该是有明显区别的。铁路公安打击票贩子,以保护旅客的利益,使他避免购高价票的损失,当然很好。只是在打击的同时,社会是不是也得考虑一下怎样帮助他解决生计问题?

这问题大约不是一时能够解决的吧。是不是可以暂且把这设想为一种“社会分工”:我没有时间,或没有精力去通宵排队了,可是有多出一点钱的经济力量,而他愿意去排队挣一点钱,就算我们两人各得其所吧。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票贩子都是这样排一个通宵队买来车票再去倒卖,有一些是火车站内部人员给他提供的票源,这其实是铁路内部的腐败分子高价出卖车票的一种手法,那些“票贩子”只不过是他的代理人罢了。对于这种“票贩子”以及他的后台,倒真是应该加以打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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