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 社会与法 登录注册

村民称政府保护污染企业 逐级反映三年无果

2010年07月06日 08:11字号:T |T

这位农民说,钢厂出来的灰尘落在葡萄树上,把叶子都烧干了。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图 赵旭东

“鹏媛钢厂建起来之后,我们就被迫四处举报反映情况,可是三年多过去了,厂子不仅没有被关停,而且规模越来越大了,并且还在继续扩建之中!”近日,河北省卢龙县刘田各庄镇大寺前、大寺后、前双庙村、孙田庄、赵田庄等多名村民向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举报称。

村民称当地政府保护非法钢厂

5月14日,本刊派记者对此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鹏媛钢厂建立在离卢龙县刘田各庄镇政府不足1公里的基本农田中。当天记者驱车赶到该钢厂时,只见厂里机声隆隆,浓烟滚滚,一片繁忙的生产场景。此外,该公司正在新建一个生产线,工人正在紧张地施工。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该钢厂建厂有3年多了,占用了周围大寺前、大寺后、前双庙村、孙田庄、赵田庄等好几个村里的300多亩基本农田,土地都是由镇政府出面给村民做工作租给铁厂的,当时村民都不愿意,镇里的干部说不愿意也不行,最后只好以每亩每年800元的价格租给铁厂了。

“镇上说要出租,我们不愿意行吗?说是出租,可是房子建来了,设备也都安装好了,以后这地还能还给我们吗?这样算来比买还便宜呢!”提起这事村民们就摇头。

距离鹏媛公司不到300米处,是一片葡萄园。一位正在给葡萄疏果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种葡萄七八年了,收益很不错,每亩地怎么着也可以收入9千元以上,可是自从钢厂来了以后,产量和收入减少了一半。

“钢厂一年四季都没停过,现在正是葡萄的生长期,马上就要开花了,可是你看,因为钢厂排放的烟尘导致一些果穗和叶子都干枯了,如果这几天不下雨,估计收成更差了!”这位村民说着往前面一指,“那边的也是,离厂子越近的庄稼收成越差!尤其是葡萄树,表现的最明显。”

看到记者拍照,她急忙往旁边一躲,“我们告了他三年多了,始终没有结果,对方扬言,他们上面有人,我们担心被报复。这不,离厂子最近的那家人开办了一个养鸡场,都因为钢厂的原因倒闭了,他们一直在上访讨说法,可是到现在,什么结果也没有。”

随后,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见到了村民们说的前双庙村养鸡专业户王凤才。他告诉记者,2002年,他响应县政府的号召,发展了养殖业,在村南地里建设了三排养鸡场,养鸡7000多只。2007年春天,镇政府在没有和任何人商议的情况下,就在距离鸡房1.5米处划线征地招建钢厂。当时他向村干部提出钢厂距离鸡房太近无法正常养鸡,镇政府通过村干部告诉他每排养鸡房按一万元的价格拆除。当时他问干部们,这是拆迁费还是污染补偿费,当时没有人正面答复,只是让他立即拆除!

“镇领导说,钢厂一年就有几百万元的税收,希望我们配合。但是我自己算了一下养鸡几年来的利润,每一千只鸡年收入在一万元以上,我们7000只鸡,年收入在7万元左右,20年的时间就是140万元,除去养殖风险和好年头多赚的对抵,20年最少也可以赚到80—100万元,再说我们全家人的土地都在那里,拆迁了往哪里搬也是一个问题,也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拒绝拆。没想到,今年钢厂又在靠近我们养鸡房正对面建轧钢厂了。我们又找县里,县里说要么我搬迁,要么养鸡房折价买断,责成镇上解决,镇上说我选的地址是规划中的工业区,不同意我们搬迁,说每年给我们补偿两万元,我们认为补偿标准太低,而且一年一给日后恐怕有麻烦。没有同意。随后镇委书记赵春江说我态度不好,现在只能补偿一万元,谈话间还有威逼利诱的意思,但是我们还是没有签协议。”王凤才的妻子张小杰说。

“国家明令禁止以租代征圈地占地、明令基本农田一分都不能占用,要占用必须国务院进行审批,明文规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钢厂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要关停,不准新建。不知道为什么到了我们这里一切都成了空话,我们对镇政府以及相关领导的作为感到质疑!难道为了一己私利,居然依仗手中的权力把一个严重危害老百姓生活的污染企业招入,置人民利益于不顾,违背做人民公仆的职责。建厂以来,不少有心脏病的老人已经相继发病……”村民们说。

在两个不同村庄的村民手里,记者见到了两份由卢龙县国土资源局给信访人的答复意见书,时间分别是2010年1月22日和5月12日。

1月22日的答复意见书上面说“2007年5月14日进行立案调查,于2007年8月10日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卢国土罚字[2007]16号),2007年11月26日,我局就向卢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12日下发的答复意见书上的调查处理意见如下:2007年4月,卢龙县石门镇唱石门村村民唱桂林未经批准,占用刘田各庄镇大寺前、大寺后、前双庙、孙田庄、赵田庄、南石桥等六村集体土地346.95亩建铁合金厂,我局发现后,于2007年5月14日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唱桂林依然未停工,我局于2007年8月10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了唱桂林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6.954亩土地,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共计4539000元的罚款。2、责令其退还圈占还未使用的120亩土地,恢复土地原状。

2007年11月26日,我局就该案向卢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8年1月23日,卢龙县人民法院将此卷退回我局。2009年11月13日,我局又将该案向卢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这两份答复意见书村民们称“这明显是职能部门在糊弄老百姓,你看,他们说处罚书下了,还申请强制执行了!屁用没有,人家钢厂照样干得红红火火!他们来的时候,钢厂老板吃吃喝喝送送送,啥事没有,最后苦的还是我们老百姓!”

面对记者相关部门闪烁其词

随后,记者来到刘田各庄镇政府,准备了解情况,值班的一位镇政府工作人员问明记者的身份后称:“领导们都办事去了,今天恐怕回不来!你们要采访的话,提前约时间吧,另外我们政府有规定,你们来采访必须去县里开介绍信才行,否则我们不能向你们提供任何情况!”当记者问这位工作人员能否提供一下领导们的联系方式,被谢绝了。

那么为什么处罚只停留在口头上或者书面上呢?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见到了信访答复函中负责回访的一位同志,他打了两个电话后表示“领导在外面,今天回不来,等他回来之后和你们联系吧!”记者在其办公室悬挂的基本农田分布图上看到,鹏媛公司占用的346.95亩土地为基本农田。

随后,记者见到了负责此事的王守中副局长。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国土局接到举报后非常重视,也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鹏媛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罚,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案卷被法院退回。目前他们又一次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卷被退回是什么原因?”记者问,“原因不好说,不过我们的卷绝对是按照法定程序的,没有错!”王副局长说。

“那为什么退回以后,隔了近两年才又一次申请强制执行?”记者又问。“这个产生的原因很多!那时候我还没有主抓这个,具体原因我不太清楚。”王副局长回答。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巨大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你们是如何做的?”记者又问。“这个我们肯定是移送了,但是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王副局长表示。

钢厂存在还是利益驱使

据调查,该钢厂主要生产设备是一座128立方米高炉和两个17吨转炉,每月产钢达4万多吨,这些设备全部属于国家明令淘汰落后产能,并且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这个钢厂属于关停之列,但卢龙县为何公然违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让它生存下去呢?一位熟知地方情况的人士分析后指出,一般的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许多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有定额的引资任务,因此一些官员不管引来的是什么资金,但求完成眼前的任务。据了解,像这样的钢厂每年向地方财政上交税收少的几百万,多的高达千万。

知情人士介绍说,卢龙乃至整个秦皇岛地区的钢厂,很多都没有取得相关的合法手续,用地手续都是临时性的,钢厂全是市里、县里、镇里引资企业。这些钢厂根本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群众对这些钢厂的意见非常大,投诉多。虽然百姓多次希望市里县里镇里采取措施,关停钢厂,但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主意:钢厂一停产会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领导招商引资的任务就无法完成。

很显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个明显属于非法的钢厂,能够在卢龙县政府的眼皮底下公然存在数年之久也就不足为怪了。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我是一个好网友

那些让爱情变味

年终奖,你不得

除夕不放假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