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14日电(记者郑良、杨维汉)记者从14日在福州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上获悉,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中国法院审理案件近200万件,占基层法院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19.5%。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人民陪审员可以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和职业法官的专业知识优势互补,更加广泛地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由于陪审员的参与,还能一定程度的抵御各种非法干预,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同时人民陪审员还可以增强社会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度。”
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介绍,2005年以来,全国法院共选任了7.7万余名人民陪审员,超过了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中大学以上学历的约占40%,这些陪审员来自不同行业,极大地拓展了人民参与司法的渠道,增进了司法与社情民意的沟通。
“与西方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中陪审员仅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不同,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中,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可以独立发表意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王建伟说。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参与陪审具体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也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点。这是为了防止将陪审任务固定交给少数积极性较高的陪审员的现象发生,而让更多的陪审员参加到审判活动中来,有利于诉讼民主。
据统计,5年来,中国已有半数以上的基层法院实行了“随机抽取”方式。
今年5月第一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任期已满5年,其职务自动免除。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在顺利进行,全国各地法院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5.4万余人,选任后人民陪审员总数有望达到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