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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详解拘留所开放政策 参观者不准带手机

2010年05月17日 11:17字号:T |T

5月12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对外宣布:从7月1日起,全国三级以上(含)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全部向社会开放。

何为三级以上?为什么要开放?怎样申请参观?如何确保监所安全、避免干扰监所工作秩序?针对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副局长郭振久。

“两所”评级挂牌明示

拘留所是依法拘押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拘留审查人员的监管场所。收容教育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法律道德教育、组织参加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监管场所。

为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两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公安部监管局决定从7月1日起全国三级以上(含)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全部向社会开放。

何为三级以上监所?公安部于2001年、2006年分别颁布了《收容教育所等级评定办法》、《拘留所等级评定办法》,对“两所”实行等级化管理。等级评定办法对两所执法、管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备等方面规定了严格细致的等级划分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将“两所”划分为一级所、二级所、三级所和不达标所。

截至目前,全国三级以上拘留所约1300个,三级以上收容教育所约60个。被评为三级(含)以上的,在场所显眼处都挂有牌匾,老百姓可以一目了然。(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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