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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迪厅保安队长砍伤客人被拘役5月

2010年07月10日 10:03字号:T |T

本报讯(记者于杰 通讯员张红星)16岁的迪厅保安队长赵某与客人发生争执后,持刀将客人砍伤。记者昨天获悉,赵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赵某是房山区良乡一迪厅保安队长,去年刚满16周岁。去年11月24日深夜,李磊等人酒后到房山区良乡一迪厅玩时坐到迪厅沙发靠背上。赵某持镐把让李磊从沙发上下来,两人因此产生口角,赵某与同事孔某回保安宿舍拿刀,回来时与李磊相遇,两人持刀砍伤对方头部和背部后逃跑。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李磊构成轻伤。今年2月19日赵某在江苏省铜山县家中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房山公安分局。

房山检察院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鉴于赵某犯罪时尚未成年,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近日,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赵某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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