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7月7日通过了旨在加强银行高层管理者薪酬管理的立法议案。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将从2011年开始对银行高管的现金奖励设置限额,银行高管一半左右的奖金将延期支付,一旦银行发生困难,将动用这笔钱进行救助。
根据新规,银行高管奖金总额中的现金比例将被限制在30%,如奖金数额巨大,现金比例还将被下调至20%。奖金总额中的40%-60%须至少延期3年支付,如银行业绩表现糟糕,这部分奖金可被收回。此外,银行还必须根据员工工资限定奖金额度。
欧盟相关官员表示,新规释放了强烈的信号,即未来情况将不同于以往。银行过去的做法和心态对金融危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必须做出改变。
新规将适用于包括英国在内欧盟成员国的银行和投资公司,不包括对冲基金,但管理对冲基金资产的投资公司仍将受到新规的监管。据透露,欧洲议会可能将在2010年晚些时候另行出台针对对冲基金经理薪酬限制的法规。
新规还要求,银行必须持有覆盖交易账户和复杂投资风险资产的最低资本,以避免2008年金融危机期的状况重演。这一相关规定将于2012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