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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8.33亿参加新农合

2010年07月14日 09:01字号:T |T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常红)全国老龄委今日发布“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指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亿人。参加新农合人口达8.33亿人。

报告说,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前一年实现对城镇居民的全覆盖。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47.5亿元,同比增长50.1%,全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退休人员和城镇老年居民超过6000万人。同时,开展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额提高到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县(市、区)数达到2716个,参加新农合人口8.33亿,比上年增加1800万人,参合率为94.0%,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2009年度筹资总额达944.4亿元,人均筹资113.4元。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922.9亿元;补偿支出受益7.6亿人次,其中:住院补偿0.6亿人次,门诊补偿6.7亿人次。新农合制度已经覆盖全部农村地区,所有农村老龄人口都可以自愿参加新农合制度,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参合人员(包括老年人)患病都可按照新农合制度规定获得报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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