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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对有价格违法行为 经营者最高罚200万

2010年07月15日 08:07字号:T |T

国家发改委日前对《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处以最高200万元的罚款。

此举有利于管理通胀预期、稳定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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