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3月28日《92岁老人携子自焚1死1伤仍未能阻止强拆》一文说的是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政府想低价征地,就用暴力强拆,致使92岁老人陶兴尧被烧伤,其68岁儿子陶会西死亡。死者亲属说镇政府方面说“政府赔多少就是多少,要赶在4月1日新的拆迁条例颁布前强行拆除他家,否则就拆不了了。”当时有两个感觉,第一,镇政府方面明知故犯,知法犯法。第二,新的拆迁条例比旧的进步很多,比旧条例更能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如今已是公元2010年7月16日,新的拆迁条例早就颁布了,是否完全、绝对地保护了被拆迁户的利益呢?
7月16日中安在线上的一则新闻给出了答案:《安徽男子拒拆迁遭刑拘 被逼戴手铐签协议》,文中说的是安徽枞阳县经济开发区拆迁户张文利因为不满拆迁补助标准、不愿意签拆迁协议被拘留一次,他的妻子钱富香被拘留两次。张文利被逼无奈戴着手铐签了协议。当地村民称开发区拆迁,最典型的手段就是停电、拘留。
看一看,你不签协议我不拆,但是我停你电,拘留你,只到你签协议为止。其中停电是电力部门干的事,拘留是公安部门办的事,停电、送电是电力部门的职责,拘留坏人也是公安部门的职责,人家的所作所为都是职责范围(文/天宗健)内的事,谁敢说人家犯法了?谁敢说人家暴力拆迁了?
与以往的暴力拆迁不同,现在的暴力拆迁都有进化之趋势。以前是找几个地痞流氓将拆迁户恐吓一番,或者打一顿,虽说极有效果,但是也常常闹出事情。有时地痞流氓下手重了,将拆迁户打死打伤,闹出了刑事案件,有时是拆迁户奋起反抗,将地痞流氓捅伤打死,反正也是出了刑事案件。这么一出刑事案件,新闻媒体马上跟进,给当地政府施加了巨大压力。尽管象征性地处理了几个官员,但面子上总是过不去。现在倒好,暴力已经进化成了合法的暴力。停电是电力部门合法停电,你来阻挠就是阻挠电力部门施工,妨碍人家公务,公安部门来抓你,你不配合,就是妨碍公务、袭警,这还了得?本来就想“收拾”你,这不是给人家了一个借口吗?于是公安部门就顺手牵羊将你拘留。你如果屈服签了协议,可以既往不咎,要是不签,那就“公事公办”,该拘留几天就拘留几天。在这个过程中,你看出一点儿违法的迹象了吗?
没有,就算是睁大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你也发现不了一点儿违法迹象。人家的所作所为都是正在履行人家的职责。这是暴力拆迁吗?当然是了。可是你能告人家吗?不能,因为人家行使暴力时披着合法的外衣,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
达尔文历尽千辛万苦,方才发现了生物界进化的秘密——适者生存,物竞天择,万事万物都是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地演化。现在暴力拆迁上同样也再进化着,因为不进化他就生存不下去。首先,国家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禁止暴力拆迁。只这一条,就可让暴力拆迁绝迹。可是暴力拆迁之下隐藏着暴利,就有人为了暴利使用暴力。为了规避法律,不与中央政府唱对台戏,让老百姓有口难言,暴力就渐渐演化成了合法暴力。一旦合法,便像灰太狼披着羊皮似的,可以在羊村自由出入,畅通无阻。
进化的暴力拆迁之所以能够避开法律法规,最重要的一点是地方政府的参与。没有地方政府的参与,这么多的部门也不可能同时针对几个人或一批人行使合法暴力。
2010年4月4日《羊城晚报》报道:《新华社连发六文 痛斥地方政府房产商利益勾结》,看来,地方政府和房产商为了利益而勾结还得遭到痛斥,并且仅仅痛斥也远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