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指数四连阴
11日大盘大幅回调,创业板跟随下挫,午后加速跳水,收盘仅9只个股收涨。申万创业板指数早盘高开,随后展开宽幅震荡,一度站上1000点,但午盘后快速跳水,最终收跌。至收盘,申万创业板指数收报于947.69点,下跌33.50点,跌幅为3.41%,成交47.7亿元,较前一交易日缩小逾一成。
创业板5月12日午盘集体调整,走势跟随大盘联动性较为显著,随着市场整体走势在套牢盘打压下冲高回落,多数个股的恐慌性抛售再现,这也刺激了创业板个股纷纷展开强势下跌。截至早盘收盘,创业板个股仅有10家飘红,板块调整气氛浓郁。
创业板退市制度已上报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陈东征近日表示,目前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已经上报证监会:现行退市制度在具体运行中存在较大弊端,尤其是借壳上市式的资产重组大行其道、题材炒作、内幕交易屡禁不绝,既扭曲了二级市场的定价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的估值标准和投资理念,因此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不再实行长时间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不再强制退到下一层次市场挂牌继续交易,直接退市、快速退市、杜绝借壳炒作是三个要点。
此前的意见稿显示,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将面临退市:第一,财务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第二,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者;第三,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而其中的会计报表都以中报来决定,而不是按主板的年报来确定。
陈东征表示,创业板上市公司直接退市,而且是快速退市,不会像主板那样事前进行多次警示,要杜绝壳资源炒作。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也将强化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并考虑在退市前给予20个交易日的时间。
这意味着创业板的退市制度比主板更加严格。据业内分析,首家创业板退市公司最快或在明年出现。
各方热议创业板退市
曹中铭:创业板公司退市该采取什么标准?
关于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问题,其实在其还未挂牌时就已受到市场的关注。由于在创业板中,创新型或成立时间不长的公司居多,其本身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与巨大的风险,显然有必要建立一套与沪深主板与中小板不同的退市机制。
有统计数据显示,自2004年至今,沪深两市退市公司累计不过31家,平均每年的退市率不到1%。一些毫无竞争力与成长性,又无法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虽然遭遇连年亏损,但常常能够借助于资产重组、财务重组等手段,实现"咸鱼翻身"而"赖"在市场中。如此格局,一方面导致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遭到严重扭曲,"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断发生;另一方面,也常常导致市场上内幕交易与题材炒作十分盛行,不利于整个市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而沪深两市每年的退市率较低,与目前的退市机制不畅密切相关。
从以往两市退市的上市公司看,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连年亏损造成的,至于沪深交易所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它终止上市的情形,基本上没有发生过。也就是说,目前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已经被"浓缩",而业绩则成为唯一的门槛。
一家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四个会计年度出现亏损,那么它就没有必要继续挂牌,这一点对于创业板公司来说尤其重要。毕竟创业板不同于沪深主板与中小板。而对于创业板公司来说,在业绩考核上,更需要比主板与中小板严格。因此,只要创业板公司连续两年或三年出现亏损,就应该让其直接退市。
目前沪深主板与中小板所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其实更应该成为创业板监管过程中的一面"镜子"。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或迟报、信息泄漏、利益输送、内幕交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几乎每年都在市场中重复地发生着,其根本原因在于与背后的巨大利益相比,其违规成本太低。假如对有上述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采取退市机制,虽然不可能取得防微杜渐的效果,相信类似事件的发生会大大减少。
创业板公司的退市制度,除了财务指标作为衡量的标准之外,为了规范创业板公司的日常运作,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对于存在上述诸如粉饰业绩、虚假陈述等恶劣违规行为的,同样要开除其"板藉"。
曹中铭以为,既然是创业板,其退市的标准就应该更严格。这不仅是维护创业板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样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如果退市制度与主板或中小板趋同,那么,创业板公司除了盘子小这一特点之外,将无异于是主板或中小板的"翻板"。
皮海洲:退市更要退钱
在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这显然是总结吸取主板退市制度经验与教训的结果。正如陈东征理事长所言,现行退市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优胜劣汰市场化机制的初步形成,但在具体运行中也存在较大弊端,尤其是借壳上市式的资产重组大行其道,题材炒作、内幕交易屡禁不绝,既扭曲了二级市场的定价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的估值标准和投资理念。因此,在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有利于避免主板市场上出现的诸多不良行为及其负面影响。
不过,主板之所以在退市问题上难以使出重拳,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退市环节缺少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一旦退市,所有的损失都只能由投资者自己来承担。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主板公司能不退市的,就尽量不要退市,以减少投资者的损失,这也正是造成各种借壳重组大行其道的原因。
正是基于主板市场在退市问题上的无奈,所以,创业板在处理退市问题上必须妥善解决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创业板的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就是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最大伤害。
就深交所来说,显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陈东征在7日的研讨会上就明确提出,要完善的证券民事司法救济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多方参与、风险均衡、有效便捷的维权模式,这将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下一步可以从完善诉讼模式着手,借鉴台湾地区的成功经验,探索推进我国投资者保护基金代位诉讼制度。
司法救济制度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更重要的是,司法救济制度要能够让投资者拿到钱。赢了官司但却拿不到钱的司法救济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在这个问题上,香港交易所在"洪良国际案"中的做法很值得借鉴。针对洪良国际涉嫌财务作假欺诈上市的行为,港交所在叫停洪良国际交易的同时,通过香港高院冻结了洪良国际相当于新股发行净额的9.974亿港元资金,一旦洪良国际需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则可将这笔冻结的资金分发给投资者,投资者不会因为洪良国际的退市而蒙受损失。
所以,司法救济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让创业板公司在直接退市的同时,也把从投资者身上募去的资金退出来。创业板公司、公司主要大股东(包括股份套现后退出的原大股东)、公司高管、保荐机构等,都是退市的责任人,共同承担退市退款的责任。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任凭创业板公司圈钱后直接退市,任凭创业板公司的控制人及主要大股东从股市上套现巨额资金后退市,那么,创业板的直接退市制度就是对公众投资者最严厉的惩罚。所以,退市必须退款,这是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蒋悦音:创业板退市规则应将投资者保护列为首位
创业板直接退市规则的强化和提速,对于创业板的更好的发挥优胜劣汰机制、防范圈钱后迅速"业绩变脸"现象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不过在严格退市机制的同时,将投资者利益维护放在最重要位置加以考虑,也应成为最关键的要点。
刚刚开启近半年的中国创业板市场,创业板企业应有的高成长性特点未能在现实中得到有效体现。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创业板的业绩总体增速居然小于深圳主板市场:截至2010年4月底,深圳创业板市场共有上市公司70家,这70家创业板公司2009年净利润同比平均增速为45.37%,而同期的深圳主板市场,剔除ST、*ST与尚未发布年报公司后同期的净利润平均增速达到了48.50%,也就是说,出现了创业板公司2009年的业绩增长居然比深圳主板市场低2.07个百分点的现象。
"业绩变脸"过快也是一个创业板公司风险值得警惕的风向,在相续发布的2010年第一季度财报中,刚刚上市的三聚环保(300072)居然还出现了季度亏损,虽然这个亏损背后或许与该公司产品销售和经营业绩实现的季节性有一定关联,但这也是一些创业板公司的业绩不稳定性的体现。众所周知,在当前创业板公司高估值、高市值的背后,若是没有业绩高增长的趋势配合,那么二级市场风险将是巨大的,而创业板公司的2010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中有近20%的公司出现了业绩同比大幅下滑,这种集体性"业绩变脸"过快背后的各种可能,将影响创业板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既然没有任何机制可以确保上市公司给投资者带来回报,因此如何更有效的保障投资者利益,是平衡各方利益、防止利益机制失衡的关键一环。对于那些采用财务作假等手段欺诈上市的,一旦退市,投资者保障工作就要跟上。一河之隔的香港证券市场,去年12月底上市的洪良国际因为涉嫌欺诈上市,今年4月就被港交所停牌,并被香港法院冻结与其IPO筹资额度相等的10亿港元资产,以便欺诈上市被认定后可赔偿投资者全部损失,其查处效率之高、司法程序考虑之周全,堪称A股的学习榜样。
分析人士:创业板直接退市面临两难选择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总监傅炳辉表示,虽然创业板设立才半年,但非常有必要且有条件尽快建立直接退市制度,该制度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不矛盾。创业板设立时间比较短,目前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和包袱。建立直接退市制度,实际上不涉及到对现有市场利益格局的调整,也就是说市场不需要为此支付成本。相对来讲,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的条件、机会和时机都比较好。从海外创业板市场经验和教训来看,建立直接退市制度是保证市场最终成功非常关键的一点。
分析人士也指出,源源不断的公司流出和流入是创业板市场得以保持活力的根本保证。建立直接退市制度不仅可以杜绝壳资源恶性炒作现象,减少相关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而且,直接退市也让上市公司多了个"紧箍咒",有助于提升创业板的质量。
但该人士也强调,直接退市制度一旦付诸实施,对投资者的影响也非常大,虽然退市制度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优质的上市资源,但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将会面临更多的公司退市风险。上市公司如果被强制退市,其股票的流动性和价值都将急剧降低甚至归零,这一风险应当引起投资者的高度重视。
他山之石
据了解,在海外创业板市场上,公司退市是一种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场行为,其退市率明显高于主板市场。例如,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8%的公司退市,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英国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约12%,每年超过200家公司由该市场退市。
通过较高的退市率,海外创业板市场形成了良好的信号传递效应,逐步建立起对上市公司严格的约束机制,保证了市场形象和整体质量。
统计显示,2003~2007年间,纳斯达克退市公司数为1284家,超过了同期该市场新上市公司1238家的数量,以至于纳斯达克在2007年末的公司总数仅为3069家,低于2003年末3294家的水平;日本佳斯达克、加拿大多伦多创业板和英国AIM的退市公司数量尽管不及新上市公司数量,但退市与新上市数量之比均超过了50%;而韩国科斯达克退市公司数超过100家,为该市场新上市公司数量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