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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商局查抄假“洽洽”

2010年05月18日 17:22字号:T |T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5月11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前青岛市出现的产品含有“异物”事件查处结果进行通报:含有“异物”的产品并非洽洽公司所生产,而是售假人员从非法渠道销售的假冒产品。

日前,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对涉嫌销售假冒“洽洽香瓜子”产品的郑某、青岛华康园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凯琴超市等7家单位和个人分别做出处罚决定,没收库存假冒产品,肃清青岛市场出现的假冒“洽洽香瓜子”产品,减小假冒事件给广大消费者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洽洽食品计划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同行业相关企业共同捐资成立“打假维权基金”,并邀请消费者积极举报假冒产品,配合主管部门对市场假冒产品进行打假维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美味的食品是洽洽食品的企业使命。”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冬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洽洽”的生产线上,每一颗葵花籽都经过近十道工序的加工。无论是选料,还是烤制,“洽洽”都做到了产品的精益求精。

洽洽食品于2002年参与制定国内第一个炒货食品地方标准《炒货食品卫生要求》(DB 34/330-2003)以来,共主持起草了1项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负责编制《坚果炒货工艺师职业标准》,参与了多项标准制修订工作。

根据中国市场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2009年中国炒货产业市场调查报告》,2008年坚果炒货行业销售收入达28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2.40%,在整个休闲食品工业中占据重要位置,推进了我国农产品(000061)深加工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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