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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要求石油化工码头及罐区开展消防检查

2010年07月23日 13:52字号:T |T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安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对港航公安机关管辖的石油化工码头、罐区及危险品库场和输油设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要组织公安消防专业警力与辖区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联合行动,深入排查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对危及生产安全的要坚决停下来,决不能有侥幸心理。要认真检查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备和固定灭火装置、消防供水等情况,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短缺失效等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完善石油化工码头、罐区和危险品库场消防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灭火技战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强调,港航公安机关要督促各港航企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石油化工码头、罐区及危险品库场和输油设施的防火巡查,开展员工消防知识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据悉,在扑救“7·16”大火中,大连港公安局消防支队所有消防车、消防艇的泡沫灭火剂已全部用完,后方供应一时难以跟上。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局长张玉胜的指令,烟台、营口、秦皇岛和天津四个港口公安局立即出动五台消防车,日夜兼程,从水路、陆路以最短的时间将30吨泡沫灭火剂先后运抵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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