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未检科在办理一起4人强奸案过程中,通过细致审查、线索排摸,及时发现并证实该案中上海博大民营医院非法堕胎情况,向上海市某区卫生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规范。
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检察官还就此类现象开展社会调查,并将调查成果及时上报,上海市市委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该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对全市民营医院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相关民营医院落实了对应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细致审查,发现案中隐藏问题2010年2月23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受理一起特殊的案子,4个未满18岁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多次以“交朋友”“谈恋爱”的借口,强奸刚满13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结果造成该幼女怀孕。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4个犯罪嫌疑人合伙凑了3000多元,背着双方的父母,带着被害人在上海市某区上海博大民营医院做了中止妊娠手术。
案子事实很清楚,证据也确凿,可承办检察官在经过细致认真的审查后却发现:为了营利,上海博大医院在被害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没有要求被害人出示身份证,也没有采取其他办法核实被害人幼女的身份,就随意对被害人进行了堕胎。
实地调查,问题浮出水面4个犯罪嫌疑人在提审时告诉承办检察官,之所以舍近求远,带着被害人到邻区这家民营医院去堕胎,主要原因就在于公立医院接诊到此类情况一般会选择报警,他们的罪行也随之被发现,但是民营医院警惕性不高,为了赚钱,一般都不会报警。
在去堕胎之前,他们还专门上网查到上海博大民营医院的电话,并打电话进行了咨询,在对方确定保密和简化审核程序后,他们这才放心的带被害幼女来到这家医院进行堕胎。为了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检察官以一个咨询者的身份拨打了这家医院的咨询电话。
“请问你们医院可以做人流手术吗?”检察官问。
“可以的,我们这几天每天都有好多人在做这个手术。”医院答到。
“当天过来当天就可以做吗?” 检察官问。
“一般没有什么问题”对方答。
“不需要预约吗?”检察官。
“不需要,来了就可以做”。对方答到。
“那我需要准备多少钱呢?” 检察官问
“我们是百姓平价医院,一般总的费用大约2000元左右。”对方回答。
“我还没有满16岁,可以自己来吗?”检察官问。
“可以自己来院的,但需要住院观察2-3天,如果你确定需要来院,只需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就诊时间就可以了。”对方答道。
“那我的信息不会泄露吧?” 检察官问。
“患者的信息都是保密的,这个你绝对放心!”对方回答。
“手术会有危险吗?”检察官问。
“这项手术现在技术已经很成熟了,绝对没有什么问题,不用担心。”对方回答。
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的高度关注,承办检察官在打完这通电话后,亲自来到上海博大医院进行了实地调查,又从中发现该医院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存在无执业许可,擅自施行堕胎手术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未取得国家颁发的合格证书,不得施行中止妊娠手术。而这家家民营医院,没有取得中止妊娠手术的执业许可,但是却一直在开展堕胎手术,已属违法。
第二、存在实施堕胎手术缺乏身份验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为未成年少女实施手术必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案中,医院医务人员仅凭被害人本人口述年满十八周岁,并未要求她出示身份证件或户口薄,也没有采取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在没有家长的监护下,贸然就对她实施了堕胎手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未成年少女的特殊保护。
第三、存在违规发布堕胎广告的问题。为了扩大影响,吸引客户,在网络上大量播放堕胎广告,堕胎广告涉及无痛人流、少女意外怀孕援助计划等字眼,客观上为违法犯罪者或者堕胎者轻易消除罪错痕迹提供了便利,也为司法机关查处打击性犯罪制造了困难。
继续深究,发现问题的普遍性
到底是一家医院个别的情况还是别的医院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呢?承办检察官没有停止调查的步伐,未检科的检察官们采用电话咨询、网页交流访谈、实地调查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选择了浦东新区、虹口区、闸北区、青浦区等8个区的12家非公医院,对他们堕胎(产科)执业许可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普遍显示,所有被调查医院均受理堕胎业务,且90%以上的民营医院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堕胎没有设定特别的就医要求,只要交钱一般都可以方便的实施手术。与此同时,未检科的检察官们一一对照12家非公医院的经营范围,并分别向医院主管行政部门核实,发现上述医院均未获得产科执业许可,违法超范围经营堕胎业务情况非常普遍。
另外,检察官在调查中还发现,这些民营医院还存在违规散布堕胎广告的现象,这些民营医院在互联网大量投放广告、到处发放、粘贴堕胎服务广告单,宣传无痛人流、药物流产,极力宣传堕胎的好处,刻意避免非法堕胎的不良影响。
检察官敏锐的意识到,未成年女性堕胎逐渐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有一组网络上的数据为证:“全球每分钟有10名少女选择流产。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意外怀孕发生率以每年6.86%的速度递增。”
应对这一问题预防是首选,但对已经受到伤害的未成年群体予以特殊关爱也是必不可少的举措。由于医院是未成年少女堕胎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医院执业的规范与否是确保堕胎未成年少女身心健康的重要条件之一。
然而,非公医院带有普遍性的违规超范围经营堕胎业务,已经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经营秩序,对意外怀孕的未成年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侵害。由于这些民营医院没有实施堕胎手术的资质,因此在手术过程中容易酿成医患纠纷。虽然人工流产手术属一项技术成熟的手术,但据数据显示,内地约有一成半的孕产妇死亡是由于不安全流产所致。若手术由未经训练、素质低下的医护者操刀,出现不安全流产的风险将大大增加。一旦手术不成功或不彻底,将严重伤害少女身体,严重者可导致习惯性流产及不育,对堕胎的未成年女性正在成长发育的身体及心理造成严重甚至是终身的伤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非公医院违规大量散布堕胎广告、无痛人流的广告。在这些民营医院的网页上,随处可见“梦里无痛三分钟,人流好轻松”、“国际最安全无痛人流”、“轻松一小觉,早孕烦恼全丢掉”等夸大宣传的字眼,种种夸大露骨的宣传,蒙蔽了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使他们更为轻率的看待性问题,认识不到堕胎不当可能会对未成年女性今后的人生产生的严重后果。同样也使堕胎者或者违法犯罪者看到可以消除后果的途径,直接对少男少女起到了负面引导的作用。
献计献策,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发现这些问题以后,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检察官积极行动。
青浦区检察院未检科积极组织科室开展调研结果大讨论,并在科室讨论的基础上,积极分析形成原因,查找管理盲点,寻找有效对策,形成了《上海市非公医院违规从事堕胎业务调查——以保护未成年少女身心健康成长为视角》,并以呈阅件的形式上报市检察院办公室,通过市院上报给市委领导。市委领导遂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对加强民营医院的监管。
2010年5月28日,青浦区检察院正式向某区卫生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经营监管和行医的规范,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一是严格监管,严厉查处。对于上述医院的违规经营进行查处,并对有关民营医院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违规广告进行整治;
二是要规范手术流程。建议有执业许可的民营医院建立堕胎者主体身份审核和堕胎手术档案备份制度,对未满18周岁少女施行堕胎手术的,还须有监护人到场并签字许可。
2010年6月13日,该区卫生局向青浦区检察院回函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并承诺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对上海博大医院为幼女非法堕胎一事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终止妊娠等手术的各项流程和制度。
青浦区检察院还积极与市卫生局沟通联系,就此问题积极献言献计:1、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对于上述医院的违规经营进行查处,并对有关民营医院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广告开展整治。2、规范手术流程。建议有执业许可的医院建立堕胎者主体身份审核和堕胎手术档案备份制度,对未满18周岁少女施行堕胎手术的,还须有监护人到场并签字许可。3、严格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非公医院的监督管理要通过明查暗访、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另外,对非公医院在从事堕胎业务过程中涉及其他违规做法,如违法广告等问题,也要及时会同工商管理部门一起进行整顿,以净化行医环境,减少医患纠纷。4、强化宣传教育。针对现有性行为与性知识的预防宣传的效果不堪理想的现状,卫生部门应结合现状,对未成年女性堕胎问题予以高度关注,联合职能部门如妇联、团委、青保办等借助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加强对未成年女性堕胎危害性的宣传。另一方面,加强对非公医院违规从事堕胎经营危害性进行宣传,使医患双方同时得到应有的警示和自我保护教育,以有效控制未婚先孕和非法堕胎现象的蔓延。
上海市卫生局高度重视,专门来到青浦区检察院座谈走访,了解相关情况。随后,迅速在全市民营医院开展“非法中止妊娠”为主题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实地调查,目前为止,已发现23家民营医院存在随意发布中止妊娠广告和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违法行为。
日前,已经对11家违规发放广告的民营医院分别作出行政警告并给予医疗不良积分扣分处理,对其余12家具有违规发布广告或超范围经营的民营医院已经立案,正在进一步的查处中。(人民网上海7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