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ETF:一只“大股票”

2010年07月23日 17:57字号:T |T

柏瑞基金

自4月16日沪深300推出后,ETF的成交量大幅放大。交易便捷和成本低廉使其成为资金竞相角逐的对象。

然而许多人对ETF还是不大了解,有人简单地把它看成普通指数基金,有人简单地把它等同于股票。而实际上,ETF的功能远远超过普通指数基金和股票。

ETF跟踪复制某一个指数,由该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在一级市场,大额投资者可以申购赎回基金,在二级市场,无论是大额投资者还是小额投资者,只要开有证券账户,都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盘中随时买卖,交易价格依市价实时变动,相当方便并具有流动性。这样的机制,使得当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过多偏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一、二级市场进行套利,从而避免了大幅的折溢价。同时,由于独特的 “实物申赎机制”以及低廉的运营和交易成本,使得ETF对指数的跟踪偏离度较普通指数基金可能更小,跟踪指数更紧密。

在二级市场的交易方式上,ETF与股票完全相同,像一只“大股票”,使得投资者可以以较低的资金网罗一篮子股票。同时,ETF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不需要承担个股的非系统风险。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马航MH17坠毁

“法邦律师学院

火车票实名制后

新刑事诉讼法背